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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单
规划咨询部工程师
  毕业于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曾就职于北京雪莲集团,从事生产、研发工作2年。  
国内外制造业创新中心发展对比分析
作者: 马玉单  时间:2020-08-05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是一种新型创新平台,是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解决基础研究和商业化“死亡之谷”问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大规模商业化应用为重点的一种国家级创新平台。
  制造业创新与竞争,跟一个国家的活力紧密地绑定在一起,先进制造是每个发达工业国家保持活力的重要战略。2008年后,全球经济增长格局加速分化,欧美等发达国家积极寻求持续而强劲的新动力,目前来看,制造业创新成为各国共同的战略选择,德国、美国和英国和中国等国家纷纷加大对创新的布局力度。
  
  国外创新战略布局早,创新中心体系完善
  德国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联邦政府就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创新的战略规划和配套政策,2006-2018年,每4年发布一份高科技战略,统筹从技术研究到应用全程,凝聚各领域和各部门的研究与创新成果,并出台了相应配套政策与行动计划,最终形成系统化的创新网络布局。
  德国于1949年创建了弗朗霍夫学会,是全球成立最早的创新中心。学会在管理体制上借鉴了现代公司的组织模式,由会员大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高层管理者会议等机构组成,资金投入包含中央和地方政府及欧盟投入的、面向工业和社会未来发展的科技事业基金等“非竞争性资金”和来自公共部门的招标课题以及与产业界签订的研发合同收入等“竞争性资金”两部分,形成了“合同科研”的合作机制、开放完善的专利保护使用机制等模式。已在世界上主要经济体内设立了它的窗口,在美国设有6个研究中心,在日本、中国、印尼、韩国、俄罗斯和阿联酋等国家设立了学会代表处。
  
  英国
  20世界90年代至21世纪初,美国政府白皮书均已创新为主体,又相继发布了一系列等战略文件,2008年后,开始系统部署英国国家创新生态系统,2017年发布了《产业战略:建设适应未来的英国》白皮书,首次在创新方面提出了量化目标,同年组建了国家级科研资助机构,统一管理全国科研和创新。
  英国从2011年开始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弹射中心),截止2016年已建设11家创新中心,创新中心均是非盈利的独立法人实体,董事会以及执行管理团队负责中心的运营,投入资金方式与德国弗朗霍夫研究院类似,均包括竞争性收人和非竞争性收入,其中政府核心补助资金则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投资周期5-10年,创新中心注重以知识产权转移的形式推动中心研发成果扩散,实现商业化运营。
  
  美国
  美国政府分别于2009年、2011年和2015年发布了三个版本的国家创新战略,2015年颁布的《美国创新新战略》公布了美国创新生态系统的六大关键要素,强调了九大重点支持战略领域;2014年,美国先进制造国家项目办公室制定了《国家制造创新网络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指南》,指导各创新研究所依自身情况提出知识产权的保护、共享和发布计划。
  美国从2012年开始筹建创新中心,截止2017年1月已成立14家创新中心。各个研究中心执行委员会或董事会负责中心运营,中心有成熟的治理委员会,既有技术顾问委员,又有管理委员;资金投入主要包含联邦政府、公司及州政府和学术机构、自主筹措三部分,其中联邦政府投入资金用于中心启动、设备投入、基础项目资助和竞争项目资助四个方面,周期为5-7年;中心以知识产权转移的形式推动成果扩散,实现自负盈亏。
  
  我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较晚,成果以专利著作为主
  我国制造业创新战略布局较晚。从2016年开始,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相继出台了《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2016年建设第一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截止目前,已建设16家国家创新中心,中心运行机制方面借鉴美国创新中心经验,以的“公司+联盟”形式组建,采用董事会独立法人运营机制,资金投入方面基本上与美国创新中心相同,不同的是政府投入资金是一次性的,与国外创新中心相比,中心由建设初期过渡到发展期较难。
  国家创新中心由于运行时间较短,成果以专利著作较为主。我国筹建国家创新中心较晚,关键性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方面成果较丰富,如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共申请、登记专利和软件著作权239项,其中申请受理发明专利126项,成果注册商标8类,已受理商标注册19类。但成果转移扩散方面较弱,仅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和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有2-3项专利实现转化,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孵化5家企业,其余创新中心无专利成果实现转移扩散。
  
  国内外创新中心发展对比分析
  国外创新中心建设早,政府实施顶层统筹规划,承担设计者和监督者双“角色”,创新中心在资金筹措、项目运行、知识产权转移扩散等方面形成了成熟机制,创新中心均已实现市场化运营。我国创新中心筹建时间较晚,运行机制主要借鉴美国创新中心,创新成果相对较少。
—— 作者观点仅代表本人,不代表中国纺织建设规划院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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